一、民法典固定資產是否要求有所有權
民法典對固定資產是否要求有所有權並沒有規定,但想佔有、使用固定資產,就需要取得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或者用益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物權的定義及類型】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二百四十一條【所有權人設立他物權】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二、固定資產的類型
1、房屋和建築物房屋和建築物,是指產權屬於本企業的所有房屋和建築物,包括辦公室(樓)、會堂、宿舍、食堂、車庫、倉庫、油庫、檔案館、活動室、鍋爐房、煙囪、水塔、水井、圍牆等及其附屬的水、電、煤氣、取暖、衛生等設施。
附屬企業如招待所、賓館、車隊、醫院、幼兒園、商店等房屋和建築物,產權是企業的。
2、一般辦公設備一般辦公設備,指企業常用的辦公與事務方面的設備,如辦公桌、椅、凳、櫥、架、沙發、取暖和降溫設備、會議室設備、傢俱用具等。
一般設備屬於通用的,被服裝具、飲具炊具、裝飾品等也列爲一般設備類之內。
3、專用設備專用設備,是指屬於企業所有專門用於某項工作的設備。
包括:
文體活動設備,錄音錄像設備、放映攝像設備、打字電傳設備、電話電報通信設備、舞臺與燈光設備、檔案館的專用設備,以及辦公現代化微電腦設備等。
凡是有專用於某一項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應列爲專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文物和陳列品,是指博物館、展覽館等文化事業單位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
例如,古玩、字畫、紀念物品等。
有些企業後勤部門內部設有展覽室、陳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屬於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圖書,是指專業圖書館、文化館的圖書和單位的業務書籍。
企業內部的圖書資料室、檔案館所有的各種圖書,包括政治、業務、文藝等書籍,均屬國家財產。
6、運輸設備運輸設備,是指後勤部門使用的各種交通運輸工具,包括轎車、吉普、摩托車、麪包車、客車、輪船、運輸汽車、三輪卡車、人力拖車、板車、自行車和小輪車等。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對固定資產是否要求有所有權,民法典沒有作出規定,但如果當事人要佔有、使用、收益固定資產的,就需要取得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或者用益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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