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複印件。3、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複印件。4、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5、代理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以及住所使用證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