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

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是什麼,該如何起草,應該側重哪些問題,我想很多人對這一方面的知識可能不是很瞭解,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什麼是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

一、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

1、對於佔有有限公司股權的股東,經與他方協商一致後將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出來,需雙方達成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共同遵守,明確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

2、在公司股東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前產生的債權由原股東享有和追償,並且承擔相應的債務;

3、提交資料之後產生的債權由購買方享有和追償,並且承擔相應的債務;

4、屬於轉讓方承擔的債務,若在股權轉讓後由購買方代爲承擔的,購買方有權向轉讓方追償;

5、在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當天,轉讓方應將其公司的公章、財務印章、銀行開戶卡、銀行開戶許可證、代碼證及數字證書、國稅證登記正副本原件、地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給購買方保管和使用;

6、如果雙方有一方違約的,那麼守約方可以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依照股權轉讓的價款按一定比例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產生訴訟的相關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7、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如果相關股權轉讓等事項沒有按照協議完成的話,那麼協議就作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股權對內轉讓後債權債務承擔將如何變化呢?

轉讓人在將內部股權進行轉讓時,原本所能獲得的收益權將會失效,並且無權再對股權進行分配,只是外部的債務人仍需執行償還義務,而重新獲取該股權的受讓人則根據法律規定替代轉讓人獲取該股權的收益。

三、股權對外轉讓

股權對外轉讓的情形和對內轉讓的情況則不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如果是第三方人員承受了該股權,那麼股權對外轉讓的情形和對內轉讓的情況相同,但如果外部債務人是股權受讓者時,就需要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析:

1、如果獲得公司全部股權的股權受讓人兼有外部債務人的身份時,那麼該債務人即可全盤接收公司,不分債權和債務;

2、如果獲得公司部分股權的股權受讓人兼有外部債務人的身份時,那麼交易後內部關聯交易關係即可替代原有的外部債權債務關係。

3、股東擁有公司股權轉讓的權力,當債權人利益與股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產生衝突時,可以引入告知義務來進行解決。

股東在擬轉讓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時,無論何種情形皆以到轉讓基準日爲止,如果目標公司對外負有未到期的債務,該公司當告知相應的外部債權人。股東的股權轉讓涉及層面較廣主要體現在:股東的地位發生了變化,進行了相應的置換;由於股權比例的變動而引發了一系列的內部問題;引發公司對外債權持有以及對外債務償還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