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註冊地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公司轉註冊地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公司轉註冊地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新辦公地點的產權證複印件

2、新註冊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發票

3、企業未變更地址的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4、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公章、財務章、企業法人人名章

7、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

二、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三、註冊資本認繳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在我國,不管是成立哪一類型的公司,都要求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但是經營場所確定下來之後,在公司實際經營過程中可能會更換經營場所,這就意味着公司的註冊地址發生了變動,在公司經營場所發生變動的情況下,不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