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銷稅務登記證流程是怎樣的
1、公司有結存發票(含所有發票)的納稅人,需要先在開票系統中作廢未使用的發票,攜帶作廢發票到發票視窗驗舊繳銷;若發票已經全部填開使用,也需要先到發票視窗驗舊發票。
2、使用金稅盤或稅控盤的納稅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驟後,需要抄稅(當月數據),然後填寫《註銷企業防僞稅控設備登記表》,送交值班領導簽字。
3、領導簽字後到綜合視窗進行註銷報稅。
4、在綜合視窗註銷報稅後,納稅人需要到資訊中心註銷金稅盤或稅控盤。
5、以上步驟操作完以後,準備註銷前需要填寫的各種表單,填寫完畢以後到綜合視窗辦理。
二、註銷稅務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企業: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時,應報送如下有關資料:
(1)書面申請;
(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發票準購證;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表及資格證;
(4)註銷登記的有關決議及複印件;
(5)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部門發放的吊銷決定及複印件;
(6)當期(月)申報表資料及完稅憑證;(結清稅款、繳銷發票的相關資料)
(7)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個體: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時,應報送如下有關資料:
(1)書面申請;
(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發票準購證;
(3)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部門發放的吊銷決定及複印件;
(4)當期(月)申報表資料及完稅憑證;(結清稅款、繳銷發票的相關資料)
(5)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併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