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實繳出資的公司如何清算
股東未實繳出資的,不影響公司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要求未實繳出資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二)》第二十二條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爲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二、股東出資的方式
1、貨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用以支付創建公司的開支和公司設立後的生產經營費用。
新公司法取消了貨幣出資的數額要求!所以,股東可以用貨幣進行出資。
股東一方是外國投資者的,也可以用外幣出資。
修訂後的《公司法》沒有將有價證券規定爲一類出資方式,是因爲大部分有價證券屬於債權證券,他們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只有具有確定性的資產纔可以成爲出資方式。
2、實物財產在法律上分爲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大類,實物屬於有形財產的一部分。
有形財產又可以分爲動產和不動產。
作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種類的實物,主要是動產,不動產屬次要地位。
股東以實物出資一般應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該實物原爲股東所有。
2、該出資實物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否則這種出資就沒有意義,只是給公司增加變賣該實物的麻煩而已。
3、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和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上不斷擴張的開放體系,其範圍主要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商號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需要一定的場所,因此,公司股東可以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股東未實施出資的,不影響公司清算,公司財產不足的,債權人可以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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