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貨款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 債務人貨款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貨款欠錢不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後,有時由於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訴時,就先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爲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另外,勝訴之後,債務人還是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時效要重視,不要喪失強制執行申請權。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後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後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纔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問題必須引起申請執行人的重視。

二、起訴客戶欠錢不還要準備哪些資料?

起訴要求支付欠款的,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在起訴時,應具備以下材料:首先要提供起訴人(原告)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其提供的目的是用來證明主體資格的存在!然後需要提供的就是債權證明(欠條、合同、還款計劃等),其目的就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另外如果對方是公司的話,還需要提供其企業資訊(去企業信用網下打),亦在證明其主體資格的存在(沒有被註銷、吊銷等)!如果被告是個人的話,就不用提供其身份證明。

欠錢不還的行爲顯然是對債權人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侵犯,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欠錢的原因以及對方的實際經濟情況來處理,涉及到對方因破產暫時不具備還款能力的, 可以協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調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