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產是零的股權轉讓有效嗎
有效的。任何股權均可以0元轉讓,無論新三板還是主板股票。但是0元轉讓並不多見,經常見到1元或者低價位轉讓的案例,前者是無償贈與,後者是有償買賣。一塊錢事實差別雖不大,法律性質則不同:
(1)0價格轉讓股權,很可能會構成無償贈予股權;
(2)爲了逃避債務而0價格轉讓股權,轉股行爲可能會被撤銷;
(3)0對價轉讓股權,稅務局可能不會認可。因此股東在進行股權轉讓過程中,經常會以形式上的1元轉讓方式,而不是0元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零元轉讓的原因是什麼
股權零轉讓和象徵性價格轉讓越來越多的被運用在民營企業股權重組中,主要原因爲:
(1)轉讓雙方爲關聯方,股權轉讓的目的主要爲重塑股權架構;
(2)應用於員工激勵,將部分獎勵股權轉讓給主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3)股權置換,有時股權置換主體不對等,不能直接採用股權置換,可採用兩次股權零轉讓或象徵性價格轉讓實現;
(4)避免關聯方的資金往來;
(5)考慮稅收問題。
按照規定資產是零的股權轉讓是屬於有效的,進行股權轉讓的時候可以召開股東大會,在其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股權轉讓手續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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