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類企業融資有什麼缺點?

現在很多企業都很注重文化素質的提升性,因爲文化產業不只是一個國家繁榮富強的主要力量,更是一個公司的能夠長久發展的產業,而現在出了個文化類企業融資這個政策,許多企業開始瞭解這項事情,那麼現在由小編給大家講講關於文化類企業融資的相關內容。

文化類企業融資有什麼缺點?

文化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金融業的大力支援。國家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的發展,中宣部、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等九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金融支援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提出金融與文化全面對接,要求金融業加大對文化企業的有效信貸投放,並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其直接融資規模,緊緊圍繞推動金融資本與文化產業有效對接,匯聚金融、財政資源,助推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繁榮。

1、我國文化類企業融資的現狀

1.1金融業支援文化類企業的力度較小

近年來,文化產業投入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是仍然無法滿足文化產業發展的資金需求,這使得透過融資來解決文化類企業發展的資金缺口的要求顯得更加迫切。目前的現狀是在政府投入力度不足的情況下,金融支援的力度也較小。央行副行長馬德倫表示,由於金融業對文化領域還不太熟悉,目前總體上金融支援文化企業的力度還是比較小的。由於金融機構對文化項目評估的專業性程度很低,難以對以文化產品和服務能夠在未來產生的現金流進行準確的市場分析和收益預期,大多數金融機構尚未針對文化產業制定專門的授信政策,並且金融業對文化產業貸款保持非常謹慎的態度。

1.2融資渠道單一,社會化資本參與度不夠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社會資本對文化產業投資的積極性非常高,以美國爲例,公司、基金會和個人對特定文化項目的捐助資金是政府投入的2~3倍。但我國文化產業的市場化融資體系處於發展初期,文化產業投資仍以政府投入爲主導,民間及外資資本很少參與。由於文化產業的特殊性,外資引進受到政策和地域制約,目前國家對一些領域的行業准入還有一定限制。並且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以及公司債券發行的准入障礙,文化類企業也很難透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

1.3金融業對文化產業信貸投放偏重基礎設施建設領域

大部分文化產業貸款性質爲文化產業基礎設施貸款,如主題文化樂園、文化產業園區開發等方面,這些貸款雖然可分類成文化產業貸款,但是,貸款合同中往往約定用土地、房產等作爲抵押,這與一般性開發貸款的本質並無太大差別。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2、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2.1金融業支援文化類企業的融資政策和環境不健全

首先,我國文化產業依舊處於發展的初期,中小文化企業居多,沒有形成相對比較成熟的運營管理模式。其次,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的融資擔保、項目評估、產權界定、登記備案、權益轉讓等中介服務體系還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金融資本對文化類企業的支援。並且,金融機構爲文化企業貸款時面對的是全新的業務領域,由於其對文化類企業的業務模式不熟悉,從控制風險的角度出發,造成了金融機構對文化企業的支援力度不可能太大。再次,金融機構針對文化產業的服務創新不夠,僅僅提供一般的擔保、有形資產抵押等傳統信貸業務,缺乏專門針對文化產業、文化企業和文化項目的特色金融產品,如針對版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的金融產品。

2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2.2文化類企業的經營現狀制約着金融資本投入的積極性

文化類企業大多具有規模小、穩定性差、高風險、低收益的特點,不像傳統制造業企業具有比較穩定的產能和現金流入,而是普遍具有“輕資產”的特徵,有形資產較少,還款來源不明確,大部分是難以評估的商譽之類的無形資產,盈利能力不確定性很大。而且文化類企業多數由文化人創辦和經營,其總體缺乏經營管理和融資的專業知識,尚未建立規範的財務管理體系,盈利模式不清晰。而金融機構是透過資金回報、還款來源情況等來判斷信貸投放與否,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業很難放開手腳大力支援這類企業。另外,與傳統企業相比,文化企業的效益較低、投資回收期較長,在當前形勢下,資金需求很難得到充分滿足。

3、解決上述融資問題的對策建議

3.1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我國發展文化產業必須加強政府的投入和引導。透過出臺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扶持文化企業發展;中央和地方財政透過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進行貸款貼息和保費補貼來支援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在政策允許範圍內鼓勵利用企業債券、股票等融資工具和保險、信託等融資方式發展文化產業。建立文化產業融資擔保、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機制,保障信貸資金投入。加快信用擔保、產權交易、無形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完善規範專利權、版權等無形資產評估、質押、登記、流轉和託管的管理辦法,爲文化企業利用無形資本融資創造條件。

3.2提高文化類企業的自身素質

文化類企業要想徹底擺脫融資困境,單靠外部條件與外部環境的改善是不夠的,還必須致力於提高自身的素質。首先,文化類企業要改善經營機制,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其次,文化類企業要規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建立規範的財務制度和信用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再次,文化類企業要完善自身的信用體系。資訊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存在使金融業對文化類企業的支援力度難以加大。企業本身需努力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加強企業信用文化建設,建立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金融資本,促進文化類企業的健康發展。

由上面可以看出來文化類企業的發展不單單是要企業自身的大力推動,還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援,以及我國的文化類企業融資的許多方面還存在着許多的不足,政策和環境都還不夠健全,還需要企業和政府一起努力將這項政策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