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隱名股東技術支援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隱名股東技術支援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隱名股東技術支援的規定是什麼?

股東的技術支援就是技術入股,是指技術持有人(或者技術出資人)以技術成果作爲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公司的行爲。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出資方取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財產權轉歸公司享有。

根據投資者出資入股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爲技術入股型公司與非技術入股型公司兩類。根據技術成果產業化的實踐,技術入股型公司有着豐富的內涵,具體表現爲三層含義:一是該公司組織形式爲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二是該公司設立時,必須有技術(包括髮明與實用新型等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作價的入股方式;三是該公司的經營活動,着重於使用作價入股的技術進行生產。在技術入股型公司成立後,技術出資者就轉爲技術入股股東。技術入股型公司的股東由技術入股股東和其他股東構成。

二、隱名股東如何退股?

股東出資後不能抽逃出資,如果隱名股東想退股的,可以透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回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三、隱名股東技術股入股有什麼要求?

(一)應明確技術出資的標的。技術方可以用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作爲出資標的。

(二)弄清技術出資人是否擁有技術的處分權。技術出資人必須是有權處分該技術的人。即使是技術的發明人,也未必都擁有技術的處分權。

(三)要重視技術出資的驗收;

(四)約定技術價值變動後的利益調整。交易雙方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技術入股的比例上,很少有人考慮入股後一旦技術價值變動如何進行利益調整。技術不同於其他財產,它的價值變化很大,資產評估只能給出一個相對參考值。

隱名股東的技術支援就是技術入股,屬於出資的一種方式,隱名股東要想退股,只能透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需要得到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才能簽署股權轉讓合同,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進行股權轉,與公司以外的其他人也能進行股權轉讓,但要得到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