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可以不設董事會嗎

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及其成員構成及董事長法律地位】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執行董事】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法律對此只有規定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立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規模較小包括股東人數較少、註冊資本較少、經營規模較小等。是否設立董事會一般由公司的股東會決定,只要股東會認爲有必要設立,就可以設立。

國有企業可以不設董事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