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欠債股東怎麼辦?

一、股份公司欠債股東怎麼辦?

股份公司欠債股東怎麼辦?

1、股份公司的債務股東以認繳股份進行賠付。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轉讓後債務承擔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轉讓公司時,還有債務沒有清償的,要先通知債權人,徵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後,纔可以轉讓,否則轉讓行爲對債權人無效。

2、如果企業轉讓時,企業的資產及債權債務由受轉讓方全部買斷,且出讓方與受讓方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併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了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債權人應以受讓方爲被告,要求其對債務承擔責任。

3、如果受讓方買斷了原企業的全部資產,在受讓方實際經營中,發現出讓方在委託審計、評估中遺漏或清理債務不徹底而遺漏的債務,而受讓方已實際接收了出讓方的財產,但未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變更登記,則債權人可以原企業與受讓方作爲共同被告。

公司轉讓時,債務也一併轉讓,原公司債務由接手公司的一方來清償,建議在公司轉讓合同中明確這一點,所以要清楚公司轉讓合同要怎麼寫。

三、公司債務無力償還怎麼處理?

1、追究開辦單位的償債責任

企業無力償還債務或者已經撤銷、歇業無力償還債務,開辦單位(可在工商註冊檔案中查到)在兩種情況下承擔償債責任,一是該企業不具備法人條件的,開辦單位應承擔全部責任;二是該企業註冊資金不實的,開辦單位在註冊資金差額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2、追究出資方的責任

企業開辦時出資方一般有開辦單位、股東、合夥人等。如果出資者已足額投入,則以企業資產承擔債務,不另外追究投資者責任(合夥人除外)。如果出資者沒有出資、出資不足或抽逃資金的,應在出資差額範圍內追究其償債責任。

3、追究擔保人的責任

企業債務如果有擔保人的,應追究擔保人的責任,列爲共同被告。企業註冊資金不實的,還應追究註冊資金擔保人的責任。

因此如果是股份公司有欠債,那麼股東通常需要按照自己當初認繳的股份對欠債進行賠償。不過如果是一個公司自己是有獨立法人的,那麼這個獨立的法人也是可以承擔債務賠償責任的,只是如果法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那麼股東依然是要進行填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