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爲多少?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爲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爲多少?

公司法》明確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之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作出限制,考慮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爲基礎組成的,股東人數不應少於二人;有限責任公司有資本聯合的因素,同時還有在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結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稱的人合因素,這就要求股東人數不宜過多;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較爲封閉的,在股東人數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規模不大,有股東人數限制,適宜於公司決策和經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後由於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併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對於股東人數最低限額的要求,不包括對國有獨資公司的要求,因爲對國有獨資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別規定。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有哪些程序?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主要有以下程序:

1.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臨時帳戶。

3.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必須進行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然後,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4.股東在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出資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在有限責任公司設立過程中,股東對出資主要承擔以下兩種法律責任:

1.違約責任。這就是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在公司章程中記載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如果股東不按照這個要求繳納出資,或者未能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連帶責任。這就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爲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是有股東出資,並且股東的人數受到一定限制的企業,企業的股東的資金投入可以按照章程中的規定進行出資,可以透過貨幣進行出資,將資金存入帳戶,也可以用實物或者是產權等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