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權質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質押股權貸款的,公司可以與質權人簽訂質押合同,辦理質押登記後,股權質押就完成,質權人取得質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質押合同】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二、股權質押實現方式
1、股權質押如何實現與動產質權相同,一般需具備如下兩個要件:
其一,須質權有效存在,其二,須債權清償期滿而未受清償。
2、股權質押的實現,須與出質股權進行全部處分,這包含兩層含義:
一是指對作爲出質標的物的全部股權的處分。
即使受擔保清償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屆期未受清償,也須將全部出質股權進行處分,不允許只處分一部分而擱置其餘部分,此即爲質物的不可分性。
二是指對出質標的物的股權的全部權能的一體處分,而不允許分割或只處分一部分權能。
這是由股權的不可分性所決定。
3、禁止流質。
禁止在質押合同中訂立流質條款(流質契約),或即使在合同中訂立了流質條款也視爲無效,這已是各國立法的通例。
4、質權實現的方式,即對質物處分的方法。
依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質權實現的方式有三種,即折價、變賣、拍賣。
但由於股權質權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權質權的實現方式有其自身的特點。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公司質押股權貸款的,主要有兩個流程,一是公司要和質權人簽訂質押合同,二是相關機構辦理質押登記,辦理登記後質權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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