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指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三條設立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十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一億元人民幣,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五千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