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變更法人和股東如何申請執行
公司債務由公司承擔,所以公司變更法人代表和股東的,不影響申請執行。如果公司作爲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利人可以在二年內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時提交申請書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
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債務,所以公司法人代表和股東變更的,不影響權利人申請執行,公司作爲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時,申請人可以提交申請書、生效判決文書,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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