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融資法規有哪些?

融資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很陌生的,但是在生活中可以從新聞中知道有很多公司在融資。融資對於一個公司來說是有風險的,有可能會得到很大的效益,也有可能造成巨大虧損,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並且對於小微企業融資有相應的法規限制,那麼小微企業融資法規有哪些?下面就舉例詳細介紹。

小微企業融資法規有哪些?

一、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情況

在過去較長的一段時期以及在可預見的未來,融資問題始終都是限制着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從融資需求的方面來看,自2007年起,我國的小微企業在融資需求上就是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在高速的增長,然而,即便是在國家出臺了對小微企業融資的一系列優惠政策的情況下,資金需求缺口的擴大速度也是達到了每年13%左右,對小微企業來說,實際所能夠籌集到的資金還是較明顯地低於企業自身對於資金的需求。根據相關機構在2015公佈的《中國小微企業白皮書(2014)》來看,小微企業在資金缺口方面,在一年的時間範圍裏,約有48%的企業出現缺口的次數在1-2次,另外,約有43%的企業出現資金週轉缺口的次數隨着企業的經營發展狀況而變化。在資金週轉缺口金額方面,小微企業的平均金額在70.5萬元左右。企業的生產規模與其資金週轉缺口金額成正比。以年營業額高於200萬元的小微企業爲例,它所出現的平均資金週轉缺口大約在229萬元左右

二、小微企業資金供給情況

若以小微企業融資的來源渠道作爲劃分依據的話,小微企業的融資可以分爲內源性融資和外源性融資兩類。然而,不管是內源性融資還是外源性融資,對小微企業的資金供給都不過是杯水車薪。內源性融資不足。當前,中國大部分的小微企業其發展資金主要還是憑藉自身的積累,特別是在初創階段,其註冊資金基本上都是自有資金,能透過正規渠道籌集到資金的企業寥寥無幾,所能獲得的政府支援基本上可以說是完全沒有。也即是內源性融資在小微企業融資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可是,小微企業自身的利潤率以及積累期的限制性,其在融資方面的能力也是相當有限的。據統計,我國私營企業資金有26%是依靠於內部留存收益積累的資金,而私營企業中的小微企業的這一比例更高。另外,從2010年開始,我國各地區相繼都上調了一定幅度的企業用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此使得我國勞動力的成本整體被擡高,企業的經營成本進一步增加。並且由於近幾年來的招工難,勞動力大量流失,許多小微企業被迫開出較高的工資,以減少人才流失的數量。

三、小微企業融資途徑

1、綜合授信

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範圍內可以循環使用。

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 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 理有方、 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係的企業。

2、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 在我國, 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 而是依 據市場情況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 十天,多則 300 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閒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 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 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 一般在 3 個營業日內 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3、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已有 100 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 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 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 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 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 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 服務。

4、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 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 財務管理基礎較差、 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 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援。賣方 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 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5、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爲某些大企業提供配 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 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 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 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6、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 年 8 月, 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 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 3 年以 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 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 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 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 等。 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 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 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 銀行將會 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7、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 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爲貸款質押物。

8、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爲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 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以上就是小微企業融資途徑的主要方式。雖然,國家在大力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融資途徑也形式多樣,但是中小企業還是面臨着融資難的現狀。值得慶幸的企業界、融資界和政府部門等一直在爲解決這一問題不停探索,相信在不僅的將來小微企業融資途徑將不斷拓寬,融資模式也會得以創新。

由上述可以知道,小微企業融資始終受很多的限制導致小微企業不願意冒險融資,困難包括融資帶來的奉獻,以及過程的艱難性等。因此國家大力鼓勵小微企業融資,保證小企業的發展,從而進一步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小微企業融資法規體現在融資方式中,讓小企業能夠順利的融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