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二)對被監護人的管理和教育義務。(三)侵犯被監護人權益必究責任。(四)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五)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