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分之二表決權可否修改

遇到公司法規定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的決議,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如果其中一個出資比例佔到三分之二以上,應當認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否則只能雙方共同決定。如果是其他事項,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兩人股份相等時很簡單,必須兩人都同意。
《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三分之二表決權可否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