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人職責和股東職責區別有哪些

出資人職責和股東職責的區別如下:職責範圍不同。出資人承擔所有保值增值的職責,股東在其出資範圍內承擔職責。出資人職責,指獲得授權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他們委託的專門機構對經營性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的職權和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股東職責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出資人職責和股東職責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