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變更需要本人到嗎
公司股東變更不一定需要股東本人到場,股東可以提前委託他人;
如果是委託他人幫你變更的話,提前到公證處辦理委託證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個股東的話,可以直接委託該公司的股東,到時由股東一起辦理就可以。《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七十二條【優先購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二、股東變更程序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透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
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覈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覈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覈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覈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視窗換髮《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股東資格就發了變化。
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股東變更需要本人到嗎”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還可以知道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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