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轉股應如何繳稅?

一、公司股東轉股應如何繳稅?

公司股東轉股應如何繳稅?

股公司股東轉股應當是按照個人所得稅來繳納稅收。東爲自然人的情況,根據《個人所得稅》第6條第5款以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2條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這實際上就是指個人股東因股權轉讓的獲利金額,或者說只有在溢價轉讓的情況下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權轉讓是平價轉讓或折價轉讓則不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第5款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爲20%。因此,個人股東在股權溢價轉讓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爲:(股權轉讓收入-投資成本-轉讓費用)乘以2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股東爲公司具體納稅規定是什麼?

第二種情況,如果股東是公司,則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具體如下:

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

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爲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爲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爲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爲避免對稅後利潤重複徵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準備的資產,如果有關準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準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覈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準備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爲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於個人所得稅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如果公司是股東,想要轉讓自己的債權,已經成功的交易的情況之下,就需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屬於非常明確的一種法律方面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