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丟失怎麼處理

承兌匯票丟失的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票據持有人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遞交書面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申請宣告該票據無效。
《票據法》第十九條,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爲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承兌匯票丟失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