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都說職務越高責任越大,在如今,每家公司不管大小企業,都是由員工和公司高管組成的,像我們這些小員工都會覺得公司的高管都是高高在上的,他們每天只要待在辦公室裏面就好,也不用幹活,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其實我國爲了規範和保護公司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那麼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虛報註冊資本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一百九十九條 【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爲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條 【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一條 【另立會計賬簿的法律責任】公司違反本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法律責任】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三條 【違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法律責任】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四條 【公司合併、分立、減資、清算中違法行爲的法律責任】公司在合併、分立、減少註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依照本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公司在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五條 【公司在清算期間違法經營活動的法律責任】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百零六條 【清算組違法活動的法律責任】清算組不依照本法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清算組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佔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退還公司財產,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七條 【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機構違法的法律責任】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處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其出具的評估結果、驗資或者驗證證明不實,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的,除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外,在其評估或者證明不實的金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零八條 【公司登記機關違法的法律責任】公司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登記申請予以登記,或者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九條 【公司登記機關的上級部門違法的法律責任】公司登記機關的上級部門強令公司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登記申請予以登記,或者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或者對違法登記進行包庇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一十條 【假冒公司名義的法律責任】未依法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一十一條 【逾期開業、停業、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一十二條 【外國公司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責任】外國公司違反本法規定,擅自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關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一十三條 【吊銷營業執照】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爲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百一十四條 【民事賠償優先】公司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的,其財產不足以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五條 【刑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透過小編整理的以上相關內容,相信大家對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應該都有了大致的瞭解,如果我們自己要開設公司,那我們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公司法去執行,不然輕者要承擔鉅額罰款,重者承擔刑事責任,最後虧損的還是我們自己。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