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公司債券本質是什麼

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十分的迅速,人們有了更多的閒錢進行投資,可以進行股票,債券和基金投資。債券中有一種債券稱爲可轉換債券,其性質是比較特殊的,它可以轉換爲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那麼可轉換公司債券本質是什麼呢?本站爲您介紹。

可轉換公司債券本質是什麼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本質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爲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爲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期權的特徵。

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爲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爲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爲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特徵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爲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爲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佈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範、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併爲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併爲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範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上文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本質相關內容的介紹。可轉換公司債券原本就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爲公司股票,在轉換之後,其所有者將由債權人變爲公司的股東,不過該債券轉化爲股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可轉換債券兼有股票和債券雙重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