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稅務註銷的股東會決議的內容有什麼
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會議名稱: 某公司第1屆第1次(或某公司1年第1次臨時股東(董事)會)
時間:某年某月某日
地點:某地
主持人:某某
本次會議的召開、召集、出席本次股東會議的人數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股東(董事)會作出如下決議:
1.同意公司註銷。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爲:某某
某某爲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註銷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特此決議。
同意上述決議的股東/董事(簽名):某某
企業公章:
某年某月某日
二、股東會決議的內容
公司法沒有規定股東會決議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包括以後的股東會決議),沒有對股東會決議有效期作出約定或規定,就應當認爲長期有效。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在書寫股東會議決時,首先要寫明會議的基本情況,比如會議的時間地點,以及會議到場情況和會議決議情況。同時還需要記錄會議主持情況,如果董事長無法出席進行主持的話,那麼可以由副董事長進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