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一、首先準備好以下資料:

分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蓋公章;(2份)

2、總公司章程複印件蓋公章;(2份)

3、總公司股東同意開設分公司的股東會議(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4、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如非本市戶口人)需計生證原件、相片(共8張,5張大一寸,3張小一寸);

5、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書(全體股東簽名)

6、經營場所房產證明覆印件、租賃合同原件(2份)

7、總公司代碼證副本複印件;(2份)

8、總公司地稅、國稅副本複印件;(2份)

9、填寫申請表(總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

10、證明書(用於辦理分公司代碼證)

1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二、分公司設立條件

如何設立分公司?

1、持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授權書到工商局辦理核名。

2、核名後,持工商局發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3、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4、填寫指定代表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並將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貼上。

5、準備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

6、由總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決議內容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決定,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

7、持驗資報告、房產證、授權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的證明、公司名稱覈准通知書、相關前置審批手續等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8、持營業執照及公司設立通知書到公安局辦理刻章業務。

9、持營業執照、公司設立通知書到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10、持營業執照、代碼證、公司設立通知書到開戶行辦理基本帳戶,先填寫基本帳戶申請書。

11、持營業執照、代碼證、公司設立登記通知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銀行開戶申請書、房產證等資料到國稅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12、持國稅、地稅登記證、營業執照等資料到開戶行辦理正式開戶。

13、需要辦理一般納稅人時,持辦理完的相關證件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