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東是否列支工資?

一、企業股東是否列支工資?

企業股東是否列支工資?

股東不參與經營的,一般從每年的分紅中獲得收益,不領取工資,參與經營的,可按照崗位確定工資報酬,另不影響每年分紅收益,總之股東是否有職務、有工資可協商確定,協商後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中予以體現。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股東並不是職工,不享有工資報酬,但其中股東同時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在勞動關係上其身份是職工,並非股東,與其他職工享有的權利同等,沒有特權,應當同工同酬。

二、按不同的標準,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1、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爲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爲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爲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爲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爲股東的受託人。

2、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3、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爲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爲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4、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爲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爲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對於公司股東的認定上,一般可以認定爲公司在成立時的出資人,應當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等情況負責,但一般是不領取工資待遇的,但如果股東也在公司內部擔任一定的職務,那麼肯定也是需要支付規定標準的工資待遇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