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東保底分紅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上市公司大股東保底分紅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上市公司大股東保底分紅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保底分紅協議書(樣本)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開辦的 店的貢獻及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名詞定義(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虛擬股(乾股):指 店(個體經營者)名義上的分紅比例,虛擬股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店(個體經營者)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0%的虛擬股(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後淨利潤的20%分給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經營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認可,並每年爲甲方取得稅後淨利潤 萬元及以上,則甲方每年分配給乙方的虛擬股(乾股)可以提升至30%,具體約定雙方可另行協議。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爲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爲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爲在甲方有相應20%的股權,不得以此虛擬股(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虛擬股(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爲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則本協議自動失效。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5、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係,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乾股)同時,仍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虛擬股(乾股)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爲甲方創造利潤。

3、 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或其附屬檔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爲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5、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到期終止後,甲方根據協議期限內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股(乾股)分紅協議。

(五)協議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3、除以上兩款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處理。

4、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協議內容,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七)其他規定

1、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有關上市公司大股東保底分紅協議書的具體內容,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保底分紅的相關協議應當根據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效益,以及股東之間的協商結果來進行認定,在確定了該分紅協議後,後期需要按照規定的條款來進行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