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公司能否註銷分公司銀行帳戶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所以總公司有權撤銷分公司銀行賬號的,撤銷分公司要辦理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分公司被公司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註銷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二、分公司怎麼辦
理註銷流程
1、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註銷登記的相關材料。
因爲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和一般公司註銷不同之處),註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
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4、分公司註銷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覈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註銷登記覈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
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註銷企業代碼證。
5、如果分公司有銀行帳戶的,需要註銷銀行帳戶,沒有則不需要。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對於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所以總公司有權撤銷分公司銀行賬號的,如果註銷分公司的話就要去工商局辦理相關的手續纔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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