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顧問服務協議範文

很多股權投資人可能由於本身的投資經驗不足或時間不富裕導致無法專心的進行股權投資,在此類情況下股權投資顧問應運而生,再很多情況下找到一個理想的投資顧問可對投資者的投資行爲起到很大的幫助,在正式進行投資服務時勢必要簽訂股權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來保證雙方利益。本站的小編爲您提供一篇服務協議範文供您參考。

股權投資顧問服務協議範文

股權投資顧問服務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傳 真: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傳 真: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事由

一、甲方爲促進公司順利上市,積極推進公司重組,特聘請乙方爲其股權投資顧問,以提供涉及公司改制、重組、產業結構調整、融資、引入戰略合作者等方面的總體重組及上市方案的專業諮詢、服務工作。

二 、乙方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適用法律的規定,恪守執業道德,爲甲方提供顧問及諮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範圍

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顧問服務。服務範圍僅限甲方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或辦事機構(僅限甲方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或辦事機構)。

第三條 服務內容

(依據股權投資具體情況真實填寫)

第四條 服務方式

一、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到甲方提供顧問、諮詢服務工作,並就約定的服務內容提供書面報告。

二、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其要求的資訊、資料、研究報告及其他檔案。

三、乙方接受甲方其他委託(雙方另行商議),提供專項顧問、諮詢服務及書面報告。

四、其他能夠提供的服務方式                                                                                    

第五條 工作方法和聯絡方法

一、本協議生效後,建立合作雙方領導/業務人員之間不定期的交流磋商制度,以協調雙方的合作關係。

二、甲乙雙方應確定聯絡人員,建立定期的資訊交流制度,一般每月應至少互通一次情況。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協議規定履行各項責任和義務。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提供乙方爲完成本協議所述責任所必要的各種法律檔案、協議、政府批文,資料和其他資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資訊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3、根據重組、上市工作的需要,甲方可徵詢乙方意見,及時聘請券商、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甲方承擔相應中介服務費用;

4、對乙方提交的需要甲方決策的方案、檔案,或者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資訊披露或遞交有關主管部門或機構的檔案,應及時履行完成的決策及資訊披露等各項程序。由於甲方的原因使工作延遲,由甲方負責。

5、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金橋鎮物流配套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設計重組及上市總體方案。

在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股東及債權人的意見,並根據有關的政策、法規制定可行的總體重組及上市方案,包括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以及股權重組等。

2、依據總體重組方案,在甲方支援和配合下組織方案的實施,包括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協調有關各方,分工協作,以保證重組工作順利進行。

3、根據對甲方公司盡職調查得出的相關資料,提出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和與股權重組的方案。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資本市場的相應中介談判並及時將談判進展告知甲方,以便於雙方確定或調整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與股權重組方案,以及確定公司上市前期重組的其他工作。

5、乙方對在本項目中知悉的甲方不可公開的資料和資訊(口頭的和書面的)承擔不可撤銷的保密義務。除非本協議約定、或本協議所述重組工作之必要、或得到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八條 乙方顧問服務的完成

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提交書面顧問檔案以後,視爲約定顧問服務工作的完成。

第九條 免責約定

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顧問服務內容,向甲方提交各項方案、建議、報告、意見等書面顧問服務檔案,在甲方同意或認可並實施以後,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損害甲方利益的故意,則乙方對該方案、建議、報告、意見等實施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提出的上述顧問服務報告、建議、方案、意見等顧問服務檔案,甲方可以自由決定採用顧問檔案的部分或全部。但該檔案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經他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顧問服務檔案的內容。

第十一條 資訊資料的保密及所有權

一、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資訊,接受方應承擔保密責任,並保證接受方工作人員亦承擔相應責任。

二、提供方應限定其知曉有關資料及資訊的範圍及人員,並保證非經協議雙方允許,不向該範圍及人員以外的人員和第三方披露有關資料和資訊(但乙方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要求除外)。

三、本條所指保密責任在本協議期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後       年內繼續有效;如該等資料或資訊已被公開披露,則保密責任同時解除。

四、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違約一方應當按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責任。

五、本協議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從對方取得資訊、數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料的所有權歸對方所有,在本次顧問服務工作完成或者本協議終止以後,如對方提出要求,應當及時歸還對方。

第十二條 顧問服務費

一、甲方承諾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總額(大寫)               萬元整(小寫:¥            萬元整)的顧問服務費。

二、甲方應將支付乙方的顧問費,劃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收款單位:

帳 號:

開 戶 行:

三、顧問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爲:

1、本協議生效後的          個工作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的         %,即         萬元整。

2、                         的         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的            %,即          萬元整。

3、餘款在本協議約定完成服務內容後的            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十三條 協議的履行、修改、變更和解除

一、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解除。若確需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但是,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無力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時,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二、在本協議終止和解除後:

1、乙方有權處置及收取甲方未付的顧問服務費。

2、雙方交付各自控制或持有的、對方要求歸還的屬於對方的檔案及資料。

3、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的兩年內,甲方若採納和實施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所提供的完整的書面方案、意見、建議的實質性內容等,須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享有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本條的效力。

第十四條、協議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生效及期限

一、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法人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到期自動失效。

第十六條 附則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予以解決。未盡事宜協商的結果以書面記錄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後生效,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上述協議時協議內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減。只有正式簽訂了股權投資顧問服務協議,投資顧問才能真正的爲投資者進行指導和幫助,這對投資者和服務者的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一個法律上的保證。此外,還有其他股權投資方面的問題歡迎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