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火鍋店股東合作協議的寫法是什麼

一、三個火鍋店股東合作協議的寫法是什麼?

三個火鍋店股東合作協議的寫法是什麼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_______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

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二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其中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帳戶。

公司的現有帳戶資訊如下: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並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爲一個經營週期。每一個經營週期屆滿後,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週期結算,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製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後實行分配。

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一)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二)股東利潤分配:每年______月份上年度稅後利潤按照股東的佔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爲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並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年純利潤爲_____萬元,超出____萬元,超出_____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餘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佔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於每年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爲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一)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一)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後:

(一)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二)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三)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爲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十八條、退股:

(一)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佔股份的10%後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後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願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四)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五)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爲:

(一)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二)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三)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爲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透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如果想要合夥開火鍋店的話,關於合作協議書的寫法雖然不是強制性規定的,但正常情況下,大家都知道書面合同的基本結構,只不過是合作協議中,正文的這些內容是非常關鍵的,我們倒是建議大家可以請律師來擬定合作協議書,因爲這樣比較有保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