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入股合作協議書

合資入股合作協議書首先要寫明各合作方的基本資訊,然後需要寫清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入股的基本情況、分紅和計算方式、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最後由雙方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合資入股合作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