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註銷45天后怎麼辦

簡易註銷45天后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簡易註銷申請即可。
企業申請簡易註銷登記應當先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註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資訊(強制清算終結和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爲45日。登記機關應當同時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將企業擬申請簡易註銷登記的相關資訊推送至同級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還要推送至同級商務主管部門。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係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以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並簡要陳述理由。公告期滿後,企業方可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簡易註銷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一百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二條
《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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