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是否有權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下列兩種情況下股東能夠以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
1、獲得公司的代理委託授權。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2、股東屬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二、隱名股東是否享有股東知情權
隱名股東享有股東知情權。隱名股東可以透過以下兩種途徑行使知情權:
第一種途徑:透過名義股東行使知情權。“隱名股東”可以透過與名義股東簽署的協議或其他權利檔案,要求名義股東向公司提出查閱公司檔案的書面申請行使知情權。
第二種途徑:顯名後行使知情權。這條途徑需要“隱名股東”先進行股東資格確認,即取得完整的股東資格和股東權利,然後以股東身份行使知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爲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
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檢視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股東是否有權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着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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