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任職資格是什麼

公司法人代表任職資格是什麼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職資格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檔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註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幹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申請登記時,企業和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登記主管機關報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實情況。
法律依據: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