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付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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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付息的方式

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公司債券這一新型的投資類型開始興起。公司債券利息是公司對購買其債券的人所付的一種報酬,一般來說會比銀行利率高,然而許多人不知道公司債券付息是的方式,需要注意些什麼,今天就由本站的小編來爲大家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含義

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淨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二、利息確定

1、發債公司的信用程度。公司信用程度的高低與債券利率的高低成反比;

2、發債公司的預期收益。債券的利率不能高於發債公司的預期收益;

3、債券期限的長短,債券利率的高低與債券期限的長短成反比;

4、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高低。債券利率應略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利率,但最多不能超過同期居民銀行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且不得高於同期的國庫券利率;

5、發債公司的平均利潤率和對債務的承受能力,債券利率在通常情況下不能高於公司的平均利潤率。

三、支付方式

1、息票方式,又稱減息票方式,指透過裁剪息票的方式定期從發債人處獲得利息。

2、折扣利息,即透過以低於債券票面額的價格進行發行(即貼水發行),到期後按票面額進行支付。其中的折扣額即爲持券人的利息

3、本息合一方式。即透過債券到期後的一次還本付息而支付利息。它又可具體分爲三種:(1)固定利息的一次還本付息,即在每一個年度都按同一的固定利率來支付利息;(2)累進的還本付息,即債券的利率隨期限的延長而逐年遞增;(3)複利計算的一次還本付息,即將每年的應付利息加入下一年度的本金中參與對利息的分配及使用。

四、利息計提

1、債券利息是按發行日期對年對月計算的。如1989年5月份發行的一年期債券,應在1990年5月份到期還本付息。

2、一年以上期的債券的利息,可以於到期連本帶利一次支付。也可以每年付息一次。如1987年6月發行三年期的債券,可以在1990年6月份到期還本時一次付給三年的利息(按三年期利率計算,不計複利);也可以在1988年、1989年的6月份各付一次利息,1990年6月還本時再付一次利息.在採取每年付息一次的做法時,債券應增印財加息票,憑以領取利息(按一年期利率計算)。

3、以實物補償債券利息的,債券加印領取實物的附加聯,憑以按期定點領取實物。

4、對以獎代息的住宅債券,利息以房屋(或其他獎品)支付的,可視房屋完成支付使用日期確定開獎日期。債券要加印對號領獎聯。在開獎前,企業應憑經人民銀行金管部門批准的有獎住宅債券證明檔案,向專業銀行申請開獎,向公證處申請開獎公證。

5、債券利息一律按年利率單利計算,不計複利。

6、債券到期後,逾期領取的債券不計逾期利息;分期付息的債券,未按期領取的利息也不計逾期利息。

綜上所述,公司債券付息的計算是根據其發行的日期開始按每月固定利率計算的,我們在購買債券時一般來說會被告知利率的多少,我們根據自身情況自行計算利息即可。如果發現所得利息與實際不符,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我們要注意的是,利息的支付方式是可以自行選擇的,我們在購買債券時要仔細考慮,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避免對自身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