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章程

要寫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公司的章程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和住所;(二)公司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