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的出資大於註冊資本的部份怎麼辦

一、認繳的出資大於註冊資本的部份怎麼辦?

認繳的出資大於註冊資本的部份怎麼辦

一般是做資本公積處理。如果是超過協議的出資額應按負債處理。公司實際出資額大於註冊資本是可以的,當實際出資額大於註冊資本時可以透過以下方法處理:

1、可以透過增資擴股變更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資訊,重新劃分出資份額比例;

2、可以將超出註冊資本的部分劃爲公司向股東借款,透過其他應付款覈算。

二、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三、股東出資認繳期限最長爲多少年?

1、股東繳納出資期限,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出資時間雖是公司股東(發起人)內部的自行約定,但也要切合實際,一般就是20年,20年後可以繼續變更認繳期限。

2、《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4、一般就是20年,20年後可以繼續變更認繳期限。當約定的出資時間到期,但股東認爲需要延期的,可以透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調整出資時間。

5、股東要按照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認繳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付出資,股東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股東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

6、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應先繳足出資。

綜上所述,股東繳納出資期限,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出資時間一般就是20年,20年後可以繼續變更認繳期限,股東不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應先繳足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