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怎麼做賬

總公司下的分公司具體做賬方式有下述兩種:
一、總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獨立覈算的,雙方獨自核算即可。
獨立覈算單位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單位;
(2)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3)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自行計算盈虧;
(4)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可對外辦理購銷業務和貨幣結算等。行政、事業單位中,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全面覈算和獨立編制決算的,也稱獨立覈算單位,如高等院校,某些中等專業學校、中學等。
二、若不是獨立覈算,則需要設定企業所得稅稅種,按照法人企業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1)非獨立覈算是指沒有完整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體系,只記錄部分經濟業務的單位所進行的會計覈算。
(2)非獨立覈算是指單位從上級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物資、款項從事業務活動,不獨立計算盈虧,把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資料,報給上級集中進行會計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怎麼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