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稱變更原業務繼續有效嗎
公司名稱變更,不影響原業務的效力,如果是簽訂了合同的,合同雙方當事人要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第五百三十二條【當事人變化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二、公司營業執照怎麼變更經營範圍
(1)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形成變更經營範圍的股東會決議;
(2)按照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經營範圍;
(3)準備好股東會決議和修改後的章程,以及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營範圍的變更登記;
(4)領取並無誤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最好帶上公章,法人章,連同上述資料提交;
(5)領取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納變更登記費用)。
(6)然後變更公司的稅務登記,這一步向稅務部門出示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並提供複印件就行了。
如果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則應當在依法取得批准後,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不影響合同的履行。
所以公司名稱變更,不影響原業務,公司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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