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怎麼寫?

一、委託辦理股權轉讓

委託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怎麼寫?

委 託 書

委託人: ,身份證號: ,地址: , 委託人股權比例及出資資金: 。

受託人: ,身份證: ,地址: 。

委託人是 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依法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現根據委託人簽訂的相關股權轉讓協議,委託人授權受託人在 年 月 日前將委託人持有的全部股權轉讓給 有限公司名下,並由受託人代表委託人全權辦理上述股權變更的全部手續。

受託人的權限如下:

一、代爲查閱、複印待轉讓股權的全部工商檔案資料;

二、簽訂相關的股權轉讓合同;

三、代爲簽署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所有需要委託人簽字的檔案資料;

四、協助受讓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全部手續;

五、代爲辦理股權轉讓過程中的稅費申報,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六、代爲領取股權變更後的相關資料證書;

七、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需本人辦理的其他事項。

委託人自願授權受託人辦理相關股權變更事項,受託人自願接受委託,受託人不得轉委託。

受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在權限範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檔案、合同,委託方均予以認可和接受。委託人確認上述委託的效力,並當然地承擔此委託引起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 自本委託書簽署且經公證之日起至委託事項辦結之日止。

委託人簽字及手印:

受託人簽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二、注意事項

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爲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徵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爲。《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進階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瞭解清楚。

委託辦理股權轉讓涉及到三方的利益。因此股權委託代理書的格式很重要,在委託代理的時候一定要簽訂好委託代理書,明確代理人的有關權限,約束代理人的權限並且證明代理人可以有權限辦理的事情。如果是對方由代理人進行有關的股權轉讓的時候則必須要求對方出示委託代理書,如果沒有的話需要及時的和對方進行溝通確認代理人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