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公司財務誰來管

財務可以委託第三人管理,或聘請財務經理。合夥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由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合夥人爲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六條 合夥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合夥公司財務誰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