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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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嗎

相信大多數人都會發現董事會成員同時也兼任股東會成員,有時我們會出現定向思維,那麼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嗎,其實並不然,透過下面文章的介紹,本站小編將帶您一起了解董事會成員是否都是股東這一疑問。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嗎

董事會成員並不都是股東,也可以是自然人。

我國《公司法》對董事的任職資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的規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者;

(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二、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相關法條:

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立及其職權】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的組成】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有限公司董事會一般由股東會(或股東,因爲一人有限公司沒有股東會)產生。

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爲3-13人。也就是說股東可以擔任董事會的成員嗎要看公司性質是什麼,而股東人數爲1-50人。公司法並沒有規定董事會成員必須是股東。而只是規定非職工董事由股東產生,職工董事爲召開職工大會後選舉出來的。董事會中的董事是企業管理人員,懂得經營管理之道。而股東只是出錢開公司,把經營管理權交給董事會。股東可以是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國家等非自然人;而董事必須是自然人,而且得符合擔任董事、監事、高管的條件。

透過公司法的法文條例,相信您可以清楚的知道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嗎,董事會成員由股東在股東大會決議中投票選舉而任命的。董事會成員可以是股東大會裏的股東成員,也可以任命非股東成員。董事會由股東產生並對股東負責的,大家要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