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責任是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責任是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責任是有哪些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見的民事責任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過錯,造成公司利益受損,應向本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典型爲: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嚴重失職或與合同相對人串通簽訂、履行合同,損害本公司產生的賠償責任。

二、由於法定代表人屬於並且通常又具有股東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爲股東、發起人或進階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則應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擔法律責任。常見情形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爲股東或發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義務的,除應當向本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或按照發起人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爲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爲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爲股東,利用與其他單位的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的,損害公司的,應當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爲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的自有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作爲公司進階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爲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責任確定,在法律的實際規定中的會有一些較強的約束性,因此自己要合理的進行規範,否則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出現消極的影響,因此自己要積極的處理有關的問題從而更好的經營所屬的企業,獲得直接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