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企業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承擔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責任: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對外代表組織,只按合夥協議比例享受利潤分配,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不同於普通合夥人的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對企業承擔着主要的投資任務,不得以勞務或信用出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四條
有限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