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

隨着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作打破了地域界限,透過合作的方式實現雙贏。在實踐中,公司或個人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都需要按相關的規定繳納稅款。那麼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相關的法律是怎樣規定的,下面本站的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的規定,大家可以瞭解一下。

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

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

香港只對源自香港本地的利潤所得徵收稅款。所以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是不用交稅的。一般情況下,有兩種經營模式是不用交稅的:一是,在港無業務、無物業、無帳戶或有帳戶無資金流的香港公司無需交稅,可做零業務報稅;二是,在港無物業、無香港客戶、無貨物進出香港海關的香港公司不用交稅,可做離岸免稅申報。

根據《香港與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安排》,香港居民及企業轉讓內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徵稅權歸於香港。如有關收益不屬營業收入或不是源自香港,在香港無須繳稅。倘若被轉讓股份的內地公司的財產,主要由位於內地的不動產組成或所轉讓的股份相當於該內地公司至少25%股權,內地和香港均擁有徵稅權,但透過抵免安排,不會出現雙重徵稅的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對該條款的解釋是:該項股份又相當於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權時,可以在該一方徵稅的規定,執行時暫按以下原則掌握:即如香港居民曾經擁有內地公司25%以上的股份,當其將該項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並取得收益時,內地擁有徵稅權。雖有上述規定,雙方可以透過磋商對“曾經”另行商定具體時限。

在香港,公司不用交稅不等於不用報稅,要先做好報稅工作,才能獲得免稅權利。香港稅務局規定,香港公司必須做一年一度的報稅工作,提交公司財務報表和核數師報告,以確定香港公司的應交稅款。所以,在內地經營的香港公司要先做年度報稅工作,才能申報零業務或離岸免稅。

申報零業務免稅,無需核數。例如:只用來控股國內公司的或專門用來打品牌的香港公司,在收到稅務局的利得稅表時,可直接做零業務申報。

申報離岸免稅,需要做賬核數。只在內地經營,無香港客戶,無香港辦公地點,貨物沒有經過香港海關的香港公司,或年營業額大於15萬港幣的香港公司,在收到利得稅表時,就要進行報稅工作,在報稅前,要先做賬和核數。

香港公司核數時,需要香港持證核數師進行核數並給出核數師報告,核數師根據公司情況出具離岸業務聲明,說明該公司在香港境外地區運作,沒有貨物進出香港海關,並且所有利潤來源都是來自境外而非香港,所以無論該公司有多少淨利潤,都不用在香港交稅,則可申報離岸免稅。

在上文中爲大家解決了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的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總而言之就是說,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稅權是由香港決定的。一般情形下香港公司在內地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稅是不用交稅的,雖然不用交稅但是仍需要做好報稅工作。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