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借款如何轉增資本公積?

一、股東的借款如何轉增資本公積

股東的借款如何轉增資本公積?

股東的借款是透過債務重組的方式轉增資本公積的,公司的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二、未出資股東或出資瑕疵股東主體資格的確定

事實上,在公司設立階段,股東的基本義務是按照章程出資,未出資股東應該對已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但在公司設立後,與出資義務相對應的權利主要是資產收益權,與股東知情權相對應的義務是股東就其出資範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股東未出資不能對抗對外其應承擔的義務,由於其對外義務不能因出資而豁免,因此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應當賦予其公司經營狀況的知情權。出資瑕疵股東相對於未出資股東而言,已經部分履行了其出資義務,同樣對內應該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其知情權並不喪失。知情權是股東權的一項重要權利,股東雖然出資存在瑕疵,但在其未喪失公司股東身份之前仍可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相應的股東權,除非章程或股東與公司之間另有約定,一般不能以股東出資存在瑕疵爲由否定其應享有的知情權,其可以作爲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股東知情權訴訟。

《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向公司借款,但是不得隨意的濫用公司法人的地位,在借款後也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內償還,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範我們可以知道,股東的借款償還後,公司的資本公積金也會隨着增加,若是股東不在限定的期限內償還,那麼會受到處罰。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