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 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公司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資不抵債的時候,需要進入公司破產清算階段,在破產階段,公司的解散是其中的一項流程。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如果涉及訴訟的,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繳納案件受理費。

二、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 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 申請保全措施;

(三) 申請支付令;

(四) 申請公示催告;

(五)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 申請破產;

(七) 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民事訴訟當中,一般都是需要根據案件的標的的金額,來進行確定具體案件的收費標準,不過,有些類型案件是不需要根據標的的金額,來確定收取費用。而對於公司的解散進行的訴訟,對於所需要的訴訟費的規定,是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來確定,根據涉及到的金額的大小,會有不一樣的收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