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制能否直接追加股東

認繳制可以直接追加股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作爲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出資人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爲被執行人,在尚未繳納出資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認繳制能否直接追加股東